中共山东鲁泰控股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admin 2020/12/2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对集团公司党委进行巡察,是对集团公司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旗帜鲜明、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时的有关要求。先后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和专题推进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并结合各类专项会议,对权属企业党组织落实整改要求再安排再强调,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方案拟定、检查督办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明确目标责任。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督办,具体抓、抓具体、抓到底。其他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各企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全集团形成了巡察整改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推动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建立自查、检查、督查“三位一体”的巡察整改督导机制,对巡察整改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责任部门和企业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域的整改进展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部门、各企业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集团公司纪委将反馈问题全部列为重点监督内容,持续做好跟进监督和靠前监督,有力督促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五)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当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企改革有关部署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1.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抓好政治学习,通过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做到主动学、自觉学。一是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列入集团各级党委会(总支会)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增强了学习的时效性。二是制定了《关于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的指导意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三是制定《集团党校2020年培训计划》,先后举办党性教育与国情教育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员素质提升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等,培训党员干部员工1400余人次。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暨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决策部署。一是按照省委“国企改革十条”、市委“国企改革十二条”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引战混改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发挥专班作用,强有力推进实施。二是攻坚重点工作,强力推进“资源+”“PVC+”“供应链+”“三+”建设。完成了新疆白杨河煤矿收购,极大增强了集团公司发展后劲。三是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未解决的历史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纳入督导和考核,推进企业较好较快发展。

      (3)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的实施意见》,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在到企业检查工作的同时,对企业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安排有效落实落地。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大投资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修订下发了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重大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实施办法》,建立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理清权责边界,规范决策程序。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2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1个,均严格执行了前置程序。

      (2)加强督导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企业2019年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了检查问题《通报》,发现问题5个,整改5个。各企业制度执行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3.党委风险意识不足,对投资决策缺乏前瞻性,把关不严造成盲目投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投资决策管理,强化研判论证,审慎投资。针对新疆明基能源75%股权收购暨增资工作,严格按照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尽职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论证→投资决策→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列入投资计划的程序,组织投资前的调研论证等,顺利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完成了收购工作。

      (2)增强风险意识,规范投资决策。集团公司制定出台了《投资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了投资决策管理,增强了风险防控意识。

      (3)2020年以来,通过选聘中介机构对参股企业凯本金威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向其派驻财务人员等方式,加强对参股企业的运营监管,使其产能提升,经济效益好转。今年1-11月份,生产氯乙酸21789吨,同比增加1893吨,增幅9.51%;实现销售收入9929.89万元,同比增加1946.12万元,增幅24.37%;实现利润176.84万元,同比减亏6665.72万元。

      (4)集团公司、单县人民政府、单县综合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了三方协议,对鲁泰盐业的注销清算行为和方案形成了一致意见,目前已将该方案上报股东进行审议,待股东批复后,实施鲁泰盐业、鲁泰管业注销清算。

      4.党委主动担责意识不强,对历史遗留问题主动触及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增强领导干部担责意识,组织开展“精益管理攻坚年”活动。成立了48个工作组,分别负责26项重点工作任务,把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把“精益管理攻坚年”活动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纳入各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机关部门业绩考核范围,将围绕企业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集团各专业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过程管理相关要求分别进行考核,强化了企业各级干部担责意识,促进担当作为。

      (2)推进财务核算标准化工作,规范财务核算。集团组织各企业财务部门梳理所有收支经济业务,明确业务内容、审批流程、附件要求、核算科目等,制定财务核算标准化手册,通过推进财务核算标准化全力减少核算不规范业务发生。

      (3)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调整会计账务。对因塌陷需补偿的费用,按照塌陷地下总储量区分已动用量和未动用量分别承担,已动用的煤炭应承担部分在动用当期计入采煤成本,未动用资源应承担的补偿费用采取预计负债的方式计入待摊费用,待实际动用时计入采煤成本,已按照该方式进行了账务调整,解决了潜亏问题。

     (4)认真履行塌陷地治理义务,全力推进塌陷地治理工作。鹿洼煤矿已将形成的1.16万亩塌陷地的补偿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对农民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鹿洼煤矿按销售收入的2%计提塌陷地治理费用,建立由鹿洼煤矿、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三方共管的土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因鹿洼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成效较好,鹿洼煤矿矿长获得“全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5.新发理展念树得不牢,推动国企改革与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成效不佳,落实国企改革任务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国企改革任务。整改以来,“十四五”发展规划、创一流企业行动方案、创建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等正在编制,“高端化工生态产业331”重大工程规划已委托石油规划院编制完成,制定“倒计时”改革重点任务攻坚实施方案,各项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坚定不移推进引战混改上市工作,与中介机构、外部专家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多次向股东汇报沟通,并得到大力支持。目前,集团公司积极对接多家产业投资者,8月份与内蒙古双欣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初步战略合作协议,正在会同中介机构对合作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3)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引战混改重大事项任务推进办法不多,抓落实的韧劲不足等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和成员深刻检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下步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

      6.企业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紧紧围绕“由传统制造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通过“PVC+”“资源+”“供应链+”建设,实现化工新材料、能源、供应链物流三大产业升级,以更大力度提升主业发展水平。

      (1)整改以来,集团公司心无旁骛抓主业,做大做强能源板块,截止11月底鹿洼煤矿完成原煤产量126.8万吨,圆满完成了任务,能源板块盈利达到预期水平;新疆白杨河煤矿资源开发已完成奠基仪式,初步设计及水资源利用方案已通过评审,井筒检查钻施工等正积极推进,明年4月份开工建设。

      (2)通过发展石墨烯复合材料和供应链服务新产业加快转型升级。7月31日,1万吨/年新材料智能生产线在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正式启动运行。截止11月底,已有四大产品具备转产条件。PVC环保注塑材料,可媲美美国TA品牌产品,已经获得7家客户认可,订单储备已达6000吨/年。石墨烯/PVC复合材料产品拥有10家下游意向客户, 需求量8000吨/年,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链条,实现开源增效,预计增加毛利1068万元。

      7.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不能满足集团发展需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了人才战略规划,针对管理技术人才和高技能工人短缺问题,认真落实“双招双引”和“人才回引”等人才优惠政策,持续加大金融投资、物流贸易、复合材料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0年通过线上网络招聘和对接高校校园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共洽谈达成意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100余人,签约引进人才58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20人。目前,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2)为进一步加大引才、留才和用才力度,集团制订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才支持计划加快“智慧鲁泰”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大津贴补贴和保障服务力度,并层层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才制度,实现人才留得住,用的好。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强人才库建设,集团公司人才攀登计划第三期培训班集中培训5次,参培人员300余人,进一步培养复合型人才,助推人才强企战略落到实处。

      (4)推广扩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班子的成功做法,完成了白杨河煤矿筹建处班子市场化选聘方案,并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布,6月底完成了白杨河筹建处班子市场化选聘工作。

      8.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偏少,“四新”收入占比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建立集团公司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2020年起科技创新投入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达到市国资委工业企业未来三年研发投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0%的要求。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研发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研发投入归集与统计工作的意见》,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计划在拟成立的山东鲁泰新材料公司试点运行科技成果转化分红制度,等待股东审批。

      (3)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逐步提高“四新”经济收入与占比。石墨烯复合材料中的注塑料白料、注塑料灰料、东南亚出口料SCM-U-4完成了销售;聚氯乙烯管材项目PVC-O项目可研完成,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环保型增塑剂项目已完成可研和专家论证,集团公司正研究决策。电商平台方面,已完成线上化成功接通了票付通,并顺利完成了支付验证。整改以来,“四新”经济稳步发展,预计年底占同期营业收入1.64% 。

      9.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公司党委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20年度目标管理书》;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各企业领导班子2019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今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在党内通报了意识形态工作。

      (3)印发了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对全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13556”工作总要求,即把握“一个基调”,深化“三大创新”,承担“五项使命”,抓好“五项重点”,实现“六大突破”。

      (4) 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成了集团网站改版,优化栏目设置,建立了党建引领、党建新闻、党风廉政、工会工作等专栏,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发挥集团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出台了《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各企业网站建立了“集团要闻”栏目,企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集团重要决策部署,强化了集团党委对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5)集团公司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企业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并下发检查《通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基础工作重形式轻内容方面的问题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对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意见》《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意见》和党员发展计划等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3月底对各企业2019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2019年度业绩考核直接挂钩。

      (2)严格执行《济宁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济办发〔2016〕19号),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与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沟通专职党委副书记配备事宜,待研究后由市国资委党委予以配备。

      (3)认真落实济宁市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国资委持续深化“三基工程”实施“过硬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持续深化过硬党支部365工程建设,按照“六过硬”要求,已健全了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10个党支部班子。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实际,修订《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共评出五星级党支部20个、四星级党支部24个、三星级党支部4个。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二次任职资格认证,有53名党支部书记通过了任职资格认证,其中评定为“优秀”等次21人、“称职”等次32人。

      11.集团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批复、支部更名撤销等党内重要事项未经党委会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凡党内重要事项一律经党委会研究。4月22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对鲁泰矿山党总支及其党支部名称变更事项进行了研究,党总支和党支部有关领导职务名称相应变更。整改以来,研究审议了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重大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实施办法》《关于开展“三讲三看三增强”主题形势任务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党支部书记年度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庆祝建党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 周年系列活动和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等党内重要事项。

      12.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程序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交流,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沟通提醒,督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各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6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扎实做好查摆问题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长期坚持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13.基层党建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党建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检查,对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基础材料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基层组织生活质量。

      (2)结合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精益管理、评星定级”活动的通知》要求,将“三会一课”基础资料作为企业党建评星定级的一项内容,对7家企业进行党建基础材料进行评星定级,检查结果将与企业年度党建考核得分挂钩。

      (3)下发了《关于市委巡察反馈党建有关问题的通报》,对相关支部在全集团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4)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要求,积极与各县区国资部门对接,目前完成了移交社区工作。

      14.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思路不清、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国资委批复的集团公司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积极推进并在10月30日全面完成了集团公司总部机构、岗位、人员“瘦身行动”。改革后,集团总部内设机构由18个优化为10个,人员编制由139个精减为80个,妥善分流了人员。按照市国资委安排时间节点,在2021年上半年前,完成权属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5.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人事制度政策学习,强化纪律意识。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进行了学习。各企业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均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要求进行了集体学习。

      (2)完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办法。按照党管干部和“凡提四必”及“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印发《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经常性考察的意见》《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明确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确定、任前公示等一系列完整的程序流程和方法步骤,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遵循。

      (3)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组织专项检查组,围绕民主推荐考察程序简化、操作不规范、处分期内违规提拔重用干部等问题对集团及下属6户企业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下发检查《通报》,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解决。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各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整改措施落实,推动问题整改见真效。

      16.执行企业机构设置和“三定”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市国资委开展市管企业瘦身行动、严格“三定”管理规定的时间节点,选择主业相近的上市公司大屯煤电作为对标企业,借鉴大屯煤电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大部制管理、机构优化、人员精简的原则,编制完成了集团公司总部机构设置和“三定”方案,全面完成了集团公司总部机构改革和定岗定编定员工作。

      (2)完成了鲁泰热电公司试点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压缩内设机构5个,精简中层管理人员9人。按照上级国企改革时间安排,2021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集团权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机构、岗位、人员三大“瘦身”行动。

      (三)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

      17.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廉政警示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提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重视程度,收集了集团公司相关原高管人员相关违法犯罪事实依据资料,将相关违法犯罪案例布展于廉政教育基地展览大厅,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三管”人员到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累计接受教育人数28批960人次。

      (3)采取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廉政教育方式,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组织集团公司和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济宁市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十严禁”》等规则制度,并签订承诺书。组织观看山东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纪检岗位人员开展业务提升培训学习。

      18.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常态化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审计检查的通知》,对5家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其他2家企业进行了抽查。

      (2)严格执行招标制度,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全部纳入电子招标平台,内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整改以来,进行了“无人值守地磅系统”招标。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企管、法务、纪检等部室强化协同,关口前移做好重大招投标合同审查,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政监督,实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

     (3)对个别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仍享受班子副职待遇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关人员待遇。

      (4)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追偿力度,最大可能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对拒不归还往来账款的10家单位主动提起诉讼,已立案。加快推进未结案件办理进度,督促办案律师,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力争早日审结。已结案件中,已对8名人员因造成资产损失及失职给予了相应党纪政务处理。

      19. 长期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各企业成立了应收款项清理整改小组,制定清欠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有针对性的制定清理措施、完成时限。

     (2)加快清欠进度,涉及到往来单位共45家,截止到11月30日,已完成整改36户,完成总金额的98%;整改中9户,占总金额的2%,正在通过法律诉讼追索。

     (3)为防范新增纠纷和诉讼风险,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确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长期应收款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台账,按月登记,并由业务部门发放往来单位询证函,回函率达到90%以上,切实降低逾期款项。截止2020年11月30日,集团公司未新增逾期款项。

     20.工作主动履职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担当意识,集团公司党委继续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暨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破难题、促发展。编制煤矿采掘五年规划、三年生产滚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  

     (2)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督导,集团公司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正常生产的较大问题,先后成立太平煤矿资源解放工作推进专班、鲁泰化学年度大修包保小组,指导企业解决问题。

      (3)建立集团公司生产计划审核和生产计划完成考核制度,增强技术决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所属煤矿严格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实施制度。在现场条件的变化时,及时调整方案,把不利的因素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各项生产任务都按计划圆满完成。

      21.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好人主义”,薪酬分配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没有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情况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制度,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后,再向企业反馈。

      (2)印发《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鲁泰发[2020]53号)、《机关工作人员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完成了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员业绩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

      (3)建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机制,今年一季度各企业分别与班子成员副职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现了集团公司对企业任务目标的分解落地。集团公司对分解落地情况进行了调度督导并备案存档,作为年底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4)加强集团公司业绩考核信息化平台建设,减少人为操作因素,为刚性执行考核提供技术平台支撑。现已开始借助集团公司OA系统开展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5)针对个别企业班子副职考核未体现安全事故减分因素问题,已责成企业重新核算了相关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和需扣回的薪酬,并将扣回的薪酬汇入企业账户。

      22.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安全生产方面。整改以来,一是完善了《隐患闭合管理规定》《安全监管队伍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安全检查办法》《班前会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坚持“四不两直”每周夜查一次,现已开展夜查45次,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已开展11次安全大检查,2次专家查隐患。三是强化监督问责,重新修订了《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发生的2期非人身事故进行了追责处理,问责29人次。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控水平大幅提升,整改以来,没有发生人身事故。

     (2)生态环保方面。整改以来,一是加快环保管理体系建设进度,各企业均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四级责任体系,明确了各层级职责,确保环保职责落实到位;加大了资金投入,建立了封闭式煤场,配备了洒水车、雾炮等防尘设施,彻底解决了煤场扬尘治理问题。鲁泰化学通过优化工艺,增设污水处理设备等措施,实现了污水零排放,彻底解决了污水治理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环保监察管理办法》,将环保检查作为月度安全大检查内容,定期对各企业进行环保检查,整改以来共进行环保检查10次,查出问题25条,现均已整改完毕。三是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在2020年度管理考核办法中,环保方面出现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包括罚款等情况时,对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人员进行扣分考核,考核直接与工资挂钩,确保了考核力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各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顺利通过了上级各项检查验收,未发生任何环保事件。

      23.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存在党政不分、职责不清等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落实市纪委《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学习,正确区分党纪、政务处分,增强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的严肃性。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对党政处分文件进行了纠正整改,集团公司对三名受党纪处分的同志分别以鲁泰纪委文件进行了整改纠正,相关企业也进行了整改纠正。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对各企业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责令下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未出现类似问题。

      24.执行监督执纪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山东鲁泰集团“问题”线索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执行监督执纪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同时对企业纪检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监督调查程序。

     (2)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执纪监察程序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按时通过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受处分的人员上报市纪委案管系统。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对集团十八大以来处分的案件进行了排查,受处分人员的资料已全部存入个人档案。

      (3)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来自集团公司机关、各企业的50多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中组织党员干部到集团公司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了现场教学并进行了廉政宣誓。

      25.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发文过多过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鲁泰发〔2018〕88号),严把公文起草关、会审关、办公室审核关、签发关,压缩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截止11月底,集团公司印发公文同比降低28.6%。

      (2)强化发文流程管理,综合办公室通过钉钉办公系统对各企业上报公文进行了规范,各企业根据管理权限,该用报告的公文不用请示,能不行文的尽量不行文,同时,加大集团公司发文审核,能合并的公文尽量合并。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查,集团公司和各企业2020年以来的公文未出现空文号和文号倒置的现象。

      26.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和公文印制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集团机关和各企业印制公文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公文印发审签制度。组织对各企业公文质量进行检查,并予以了通报,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强化办文责任,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   

      (2)围绕公文处理等内容,先后组织100余人分三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采用线上授课的方式进行,对公文撰写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提升了公文撰写业务水平。

      (3)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发文问题,在集团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各企业对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开展了自查,查缺补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7.材料抄袭、造假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委的安排,结合党建检查,重点对基层党支部基础材料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2)对巡察反馈的个别支部材料抄袭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增加工作责任心。同时,结合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审核把关作用,加强日常工作材料的审核把关。

      (3)为杜绝类似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公司党委每季度开展党建、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督查情况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日常管理。

      2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新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对集团公司和各企业办公用房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新的办公用房控制标准,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清退改造,5月25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核,建立了预防问题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和招待费列支的有关规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层层把关,实行一招待一结算,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认真填写报销凭证和招待清单。同时,举一反三,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3)修订了集团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和各企业对通讯费报销范围进行了调整。对采用充值卡报销或定额充值电话费的,进行全面清查,退回不规范报销话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作书面检查。

      (4)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车辆使用严格履行OA办公系统程序,填写用车时间、返回时间、出发地点、到达地点、乘车人姓名,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派车。2020年以来未发生违规使用车辆现象,应急车辆做到了专车专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距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狠抓中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整改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新局面。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不断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由传统制造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深耕循环经济产业链,做大做强做实“化工新材料、能源、供应链物流”三大主业,科学谋划“资源+”“PVC+”“供应链+”“三+建设”,将深化巡察整改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确保巡察整改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用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持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巡察整改促进企业党建和改革发展双提升,为集团公司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向一流企业迈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新城发展大厦B座;联系电话:0537--5126019;电子邮箱:ltkgzzb@126.com。

 

                                                                                                                                                                        中共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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